关于印发《宦溪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宦溪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宦溪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司[2017]113)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宦溪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晋安区宦溪镇委员会

2017915

 

宦溪镇“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司[2017]113)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法治晋安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国家机关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社会风尚 ,紧密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动依法治镇工作,为建设依法行政、经贸繁荣、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宦溪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执法司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制作宣传资料。结合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及时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坚持联动和“责任清单”相结合。强化我镇各业务组、所、办联动普法。落实普法责任“责任清单”各项职责,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各行政村。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镇、村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民主法治村”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美丽宦溪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强化对服务保障新福州、新晋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福州、晋安、宦溪发展的重点任务,大力加强保障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完善镇、村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闽都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发挥法治典型在全社会示范引领作用。

(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持续深化和拓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明确重点群体和责任主体,推动各部门责任落实,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构建资源集约、力量集中、优势集聚的“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探索各具特色的“法律六进”新方法新形式,推动前置性普法、针对性普法、防范性普法,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七)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巩固镇律师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在镇重大决策、疑难问题等方面,邀请顾问律师把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结合“平安宦溪”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道路交通、社会治安、森林防火、禁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方面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推进完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惠农资金、低保标准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化“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引导促进各村依据《宪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引导各村在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实施细则规定时,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广乡村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等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八)大力畅通公民参与法治实践渠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化互动,让公众参与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使每一个司法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过程。建立法治宣传与司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业务联动机制。推进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区司法局《晋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榕晋司[2017]9号)在24个行政村悬挂村法律顾问公示牌,摆放法律顾问台签、服务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的衔接互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线上线下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九)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工作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健全落实镇党委、政府班子学法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并每年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二)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积极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工青妇组织优势,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三)坚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各村、镇直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大力宣传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加强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基层事务和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健全镇、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遴选、培育一批镇、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调研检查,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报告,并报告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宣传组、司法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职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镇文教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要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镇各部门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经费保障。镇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七五”普法期间,镇普法经费要在“六五”普法基础上有所增长,并列入镇政府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根据镇直各部门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镇相应予以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益性的法治宣传事业。

(三)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镇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根据上级考核标准,强化督促检查。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督查实效,配合上级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上下互联、部门单位间的左右互通,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络扁平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健全激励机制,迎接上级“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发表评论